我對下一步檢察宣傳工作提出幾點具體的建議:第一,健全完善跟媒體之間溝通的機制。除新聞發佈會外,高檢院與中央主要媒體的溝通還可以更密切。更加密切的聯繫機制有助於在重大案件發佈,包括高檢院將採取的重要舉措、專項治理行動等方面,使媒體獲取一些關於事件背景的更多材料,能夠促進新聞媒體在開展宣傳報道工作時更加主動和自覺進行輿論引導,有梯度地推出報道。第二,加強對媒體的分類指導。檢察工作從新聞宣傳工作的角度講還需要重心下移,讓各種媒體的功能作用都發揮出來,不能所有的媒體都是一個口徑。多口徑宣傳,不僅可以把報道做得更具專業性,同時可以發揮不同媒體的作用,各個媒體既形成合力,又形成區分度。第三,在一些案件報道過程中,吸收一些記者參與。第四,加大檢察機關在經濟領域查辦的大案要案的報道。  (原標題:加強分類指導開展多口徑檢察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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